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文明法制意识,做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上午10时,全市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集宁区共5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集宁区法治文化广场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乌兰察布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活动,支队政委苏建勋出席了活动,法制宣传科科长曹先亮带领支队40余名民警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交警支队结合“12.4”开展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重点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向群众解答有关法律法规10余项,受教育群众人数达余人,通过此次活动开展,在广大市民群众中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切实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