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按照《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将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考察事宜(一)考察组织实施:市直各主管部门会同引进单位负责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引进单位负责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电话通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二)考察对象: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察人员。(三)考察时间及单位联系方式1.考察时间:年6月10日至6月19日。2.考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单位联系方式》。(四)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察。考察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人事(学籍)档案。引进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电子或纸质调档函,应聘市直单位的引进人员联系市直各主管单位,应聘旗县市区单位的引进人员联系旗县市区人社部门。(五)考察方式。主要通过审阅引进人员所提交材料,并根据引进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可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须参加蒙汉双语能力测试;应聘“数字媒体”岗位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六)市直各主管部门和旗县市区人社局要在考察结束后一周内,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七)考察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引进单位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考察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八)严格落实自治区及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考察人员规模,在考察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关于体检事宜(一)考察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引进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1.体检日程安排:考察合格人员须在年6月11日至6月12日、6月15日至6月19日携带身份证医院进行体检。2.体检日程内每天7:30至12:00进行体检,下午不再进行体检。3.体检地点:医院(医院,集宁区团结路34号)。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医院站下车。联系—。4.体检费用:费用自理,男体检费元、女体检费元。5.体检人员须自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6.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人员须佩戴口罩。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附:《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单位联系方式》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6月9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