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8日9时许,受害人范某某来到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于年1月至7月期间,被自称是国道交警队的工作人员“高峰”以给其父亲看病、出车祸处理交通事故等为由,诈骗其人民币共计26万余元。 接报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军组织侦查员经过慎密梳理,摸排走访,于年7月20日18时许,在集宁区一马路一酒店楼下,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赌博成瘾,为了获取赌资,其着警察制服,谎称是国道交警队的工作人员“高峰”,以给其父亲看病、出车祸处理交通事故等为由,诈骗受害人范某某人民币共计26万余元,所获赃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男,汉族,年8月2日出生,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及现住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曾于年1月2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包头市固阳县公安局追逃。年7月21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集宁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内容来自平安集宁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