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在呼、包两地年检顺序表 日期及工作时间 驻呼和浩特年检地区 驻包头年检地区 年3月12日(周一)—— 年3月23日(周五) (10个工作日) 察右中旗、察右后旗 四子王旗、卓资县 年3月26日(周一)—— 年4月13日(周五) (10个工作日,4月2日-6日暂停年检,9日恢复) 四子王旗、卓资县 察右中旗、察右后旗 年4月16日(周一)—— 年4月27日(周五) (10个工作日) 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 集宁区、丰镇市 年5月7日(周一)—— 年5月18日(周五) (10个工作日) 集宁区、丰镇市 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 注: 1.察右前旗和凉城县开展保障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暂不参加异地年检,这两个地区的保障对象须在接到通知后回原籍年检; 2.异地年检时需要提供残疾证、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及病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工作人员顺利开展异地年检工作。 -(市低保中心) -(驻呼办) -(驻包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