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成,不是通过法律寻求解决途径,而是采取你不还钱,我就住你家里的做法,乌兰察布丰镇市李某此举,非但没能讨回欠款,反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以被王某打伤,和王某要医药费为由,带领家人非法侵入王某家中就住了下来。尽管王某和民警对李某几次警告,但李某就是赖着不走。李某在王某家连续居住四天,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丰镇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考虑到李某在王某家居住期间没有毁坏物品,且到案后悔罪态度较好,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治专线》编辑陈蓉、丰镇市人民法院通讯员陈瑞霞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