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 随着国庆长假的到来,外出游客人数日益增多,为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注意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远离危险地区,遇到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段或危险地区,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听从带团导游和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和调动,及时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不私自随处参观游玩、脱离旅游团队。 二、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参团前,游客要认清旅行社的资质,正规旅行社应有工商、旅游部门办发的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证明;出境游的旅行社应有出境旅游营运资质;报团出游应与正规旅行社人员接触报名,不要轻信任何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宣传或者组织的旅游活动。 三、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当前很多旅行社和导游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推出价格诱人的低价旅游,并且与游客签订虚假合同。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权益受到损害将很难获得赔偿,所以需要游客在选择出行时擦亮双眼,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四、熟知旅游合同约定内容:参团前,要仔细向旅行社询问有关接待标准及设施设备的情况,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如遇到导游诱导消费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旅行时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与旅游部门联系。 五、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团队游客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同时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出现旅游纠纷时,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质监所投诉或者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 六、注意自身形象、做文明使者。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广大游客应从自身做起,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请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要求,响应《品质旅游出行提示》的倡导,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做文明的旅游者。 七、防止财物被盗及人身伤害: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失的情况及人身伤害。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旅店的保险柜内或随身携带,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 乌兰察布市旅游投诉— 乌兰察布市执法监察支队宣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