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商都县、乌兰察布市公交公司、乌兰察布市电业局、卓资县民族幼儿园、凉城县曹碾满族乡、兴和县兴华社区等8个单位荣获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现已形成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四级共创的格局。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4个,自治区级示范单位35个、教育基地2个;市级示范单位个、教育基地39个。 我市创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已覆盖机关、企业、社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学校、连队等多个领域,为进一步培育国家以及自治区级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了积极努力。 来源:乌兰察布市民委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