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参加了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在乌兰察布市党校组织的案件审理暨“三项核心技能“业务培训。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各旗县纪委监委以及部分乡镇纪委监委共派出余名从事案件审理及审查调查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李永民处长、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马婧、副主任贺文书进行了授课讲解。本次培训分为理论授课和模拟实战两大板块。通过理论学习和模拟实战,学员们在审理业务和审查调查业务方面都有了新的提升。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纪委办案不但要对党和人民负责,也要为违纪人员负责,更要敢于接受历史和时间的考验。我们要时刻谨记“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这几句话,真正贯彻执行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二十四字方针,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审核把关的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案件审理工作和审查调查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审理工作是对整个审查调查过程的检验。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把两项业务技能结合在一起统一培训授课,使得案件审理人员和审查调查人员实现了换位思考。相信本次业务培训,能够给身处反腐一线的纪检监察队伍增添新的力量。 (第三纪检监察室王鑫璐)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