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北京中科白瘕风 https://myyk.familydoctor.com.cn/2831/schedule/

年乌兰察布在扫黑除恶方面可谓是取得了巨大成就,各大典型的黑恶势力已然落网,乌兰察布以范云峰、曲钻、郝卫东、韩君等犯罪分子为首的黑恶势力最为典型,至于地方旗县尤其是以猪三、李奶奶、杨氏兄弟、池二楞等黑恶势力为代表。

截至目前为主,被判处的黑社会老大也大有人在,其中范云峰、范润英被判无期徒刑,黑记者苗迎春被判无期徒刑,赵三平被判有期徒刑24年,杨氏兄弟、猪三父子等也被判……

之前薯都乌兰察布市(集宁采访间)发布了几篇关于乌兰察布扫黑除恶的文章(《盘点乌兰察布年八大黑恶势力都有谁?》、《盘点乌兰察布各旗县市15大黑恶势力》、《乌兰察布十大黑恶势力排行榜》、《乌兰察布打掉的30大黑恶势力大全》)很受欢迎,今薯都乌兰察布市(集宁采访间)根据之前的文章以及当地相关部门或媒体最新发布的信息,又有新的黑恶势力团伙被打掉,薯都乌兰察布市(集宁采访间)综合整理了乌兰察布市(包括乌兰察布下辖各旗县市区)年扫黑除恶以来的主要成果,以飨读者。

盘点乌兰察布被判决的黑恶势力

01.范云峰为首黑社会犯罪组织主犯两人被判无期

主要成员

主犯2人:范云峰、范润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骨干成员8人:温建华、佟晓磊、邹文胜、张云、刘永刚、杨冬磊、姚国华、秦文兴;佟晓磊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02.以苗迎春为首涉恶犯罪组织主犯被判无期

主要成员

主犯:苗迎春

苗迎春:年1月1日出生,大学文化,曾任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站长。年7月12日,苗迎春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损害商品声誉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无期。

03.以赵三平为首黑社会:主犯被判24年

犯罪事实

被告人赵三平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领导者,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运行起决策、指挥、管理作用。被告人赵三平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某村村委会主任的身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04.以杨氏兄弟为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7人被判

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及周边地区采砂、采矿,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强势地位。同时杨晓东等人拒不支付劳务费、工人工资、欠款共计余万元,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杨晓东为首要分子,杨晓燕、杨晓平为骨干成员,杨晓晖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商都县人民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杨晓东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骨干成员杨晓燕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1万元;杨晓平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5万元。一般成员杨晓晖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六个月至1年零六个月不等刑期。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主犯信息

05.以赵利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14人被判

被告人赵利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抽逃出资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赵泽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英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5万元;

被告人张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张进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张飞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8万元;

被告人谷付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8万元;

被告人刘永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麻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房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刘智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王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文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高晓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盘点乌兰察布已被提起公诉的黑恶势力

06.以李四河为首涉恶团伙人被提起公诉

李四河

基本信息:李四河,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邱刚

基本信息:邱刚,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6元

马晓冬

基本信息:马晓冬,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赵云飞

基本信息:赵云飞,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高兵

基本信息:高兵,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史强

姓名史强,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边咏飞

基本信息:边咏飞,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152634194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闫飞龙

基本信息:闫飞龙,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元

陈福龙

基本信息:陈福龙,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金额:.5元

王金柱

高彩兵

刘选兵

基本信息:王金柱,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基本信息:高彩兵,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615

基本信息:刘选兵,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身份证号:

涉案标的:李四河、王金柱、高彩兵、刘选兵四被告人用于开设赌场的资金及违法所得5393元

悬赏金额:元

07.以铁钢为首的11人恶势力被提起公诉

年6月24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12项罪名,依法对韩君等13人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年以来,以韩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乌兰察布市地区,为达到壮大势力、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该组织多次采用暴力、威胁、滋扰、强拿硬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主犯信息

08.以铁钢为首的11人恶势力被提起公诉

年6月17日至18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铁钢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邢国瑞、李志强、韩建平等11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6名检察官出庭公诉,11名律师出庭参与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铁钢于7年7月注册成立债易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通过       

主犯信息

(池建平,曾用名:池宽阅,绰号:池二愣,男,汉族,身份证号:15092412,户籍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新区居委会兴顺街,现任兴和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池宽文,别名:池文文,男,汉族,出生日期:.11.28,身份证号:14212211,户籍地:山西省天镇县大营盘乡新平尔村,现住:兴和县城关镇新区电力小区。)

30.以赵峰宏杨瑞文为首的7人恶势力被判

犯罪事实

年10月23日,由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峰宏、杨瑞文等7人寻衅滋事、行贿、对单位行贿案,在凉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峰宏、杨瑞文目无法纪、逞强争霸,强拿硬要、横行乡里,并纠集被告人李钱换、李万来、张军、吕拴柱、杨存财长时间拦车收费,公然挑衅社会管理秩序,严重破坏当地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凉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恶势力犯罪的纠集者赵峰宏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杨瑞文4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他5被告分别判处10个月至1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

主犯信息

31.以刘培忠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主犯5人被抓1人在逃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乌兰察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打掉以刘培忠(刘山)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刘培忠(刘山)、郭利鹏(郭二毛),刘慧,陈世有,袁桂生已归案。该犯罪团伙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严重违法犯罪。刘培忠、郭利鹏,刘慧,陈世有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已依法执行逮捕,袁桂生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马春华在逃。

主犯信息

刘培忠(绰号:刘三),男,汉族,现年49岁,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现住:凉城县蛮汉镇德胜窑村。

32.以郝氏为首的“路霸”案

犯罪事实

凉城县公安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破获一起“路霸”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现部分犯罪嫌疑人郝占珍(绰号郝三)、郝占维(绰号郝四)已被抓捕归案。经查,该犯罪团伙主要通过殴打、威胁、恐吓、敲诈等手段在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蛮汉镇,以碾压其家土地为名,非法设卡拦截绕路的货运汽车,向大车司机非法收取过路费,牟取非法利益,并故意毁坏财物。

主犯信息

33.1人被判6人被指控

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4年秋天至6年6月份,被告人赵某某伙同被告人杨某甲,先后雇佣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吕某某、杨某乙,在凉城县蛮汉镇圐圙新村上运煤专线便道路口,对为了逃避超限站打击,绕路上运煤专线的大车进行拦路收费,凡过往的运煤车辆按照每辆元、50元、2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现金。赵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于8年6月29日被凉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8年8月24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年4月29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对赵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

34.以李瑞庭为首犯罪团伙5人被捕

犯罪事实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近期,乌兰察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重拳出击打掉了李瑞庭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采矿、非法占地等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对检举公安机关未查明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人民币两千元至五万元奖励,目前犯罪嫌疑人李瑞庭等人被逮捕。

主犯信息

35.以闫某为首强要过路费

犯罪事实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闫某等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此案。

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四子王旗法院审理的第二起涉嫌恶势力犯罪的刑事案件。

7年至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闫某等人多次在四子王旗大井坡乡老圈滩村以压坏路面、碾压林地为由拦截四子王旗额尔敦朝古拉矿业有限公司运输铁粉车辆,并强行索要“过路费”。

7年7月犯罪嫌疑人闫某、陈某某以拉铁粉车压坏路面为由向四子王旗额尔敦朝古拉矿业有限公司索要人民币5万元,闫某等人在收取5万元后仍多次拦截公司车辆索要钱财。闫某等人前后共收取“过路费”累计元人民币。

审判现场

36.以董玉平、李关等人为恶犯罪分子

犯罪事实

经查,4年至年,主要犯罪嫌疑人董玉平、李关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对外谎称取得矿山的采矿权,在四子王旗大豁牙山、义成山设卡拦截过往的货运大车非法收取“管理费”,涉嫌非法采矿、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严重违法犯罪。

主犯信息

37.王泽、班艳龙、李占永等人恶势力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一举摧毁了以王泽、班艳龙、李占永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在集宁区范围内进行诈骗、合同诈骗、开设赌场、实施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方式

来访、来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大楼室。

联系人:袁警官:

范警官:

主犯信息

38.戚建社、席润生、王新文等人涉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一举打掉以戚建社(绰号:戚二旦)、席润生(绰号:席三三)、王新文(绰号:文文)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年02月26日,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戚建社、席润生、王新文执行逮捕。

经查,以戚建社、席润生、王新文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霸王河东圆村无视乡政府、村委会,在征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村民聚众闹事,非法长期扣押他人私有财产,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戚建社还利用贿赂手段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

39.以冀敏为首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期,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过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摧毁了以冀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查: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冀敏纠集社会无业人员武永平(绰号:楞五、五格儿)、张志刚、“菊大”(在逃)、张勇(在逃)、李占军(在逃)、刘万强(在逃)等人在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范围内进行非法放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冀敏等人长期使用辱骂、恐吓、殴打等手段向借贷人进行暴力讨债,嚣张跋扈,目无法纪。

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布如下:

冀敏

武永平

40.以李志鹏为首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期,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公安分局,市、区两级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过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摧毁了以李志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李志鹏自3年盘踞在察右前旗万和中央广场,纠结李志会、梁健、范俊生、吴栋、姜雪等人进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李志鹏

李志会

吴栋

声明:本文属薯都乌兰察布市(集宁采访间)原创作品,转载请署名“薯都乌兰察布市”。本文内容由薯都乌兰察布市(集宁采访间)收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丰镇市、四子王旗、商都县、兴和县等各地公安局扫黑办公开发布的文章整理而成,收集内容有所缺失,请读者见谅,如有更原创内容,多有关各地扫黑除恶的文章或好的建议请联系编辑(),谢谢。

来源:薯都乌兰察布市、乌盟佰事通等

编辑:薯都全接触

声明:本文仅代表原作者或所属机构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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