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9日,集宁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白某某、田某某等六人强迫交易一案和被告人胡某某等三人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两起案件是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宣判的首批恶势力犯罪案件。 本次公开宣判邀请了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集宁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相关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宣判,同时邀请了新闻媒体对该两起涉恶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被告人白某某、田某某等六人强迫交易一案中,被告人白某某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伙同田某某,纠集被告人卜某、刘某等人,通过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多次强迫送煤车辆司机在其非法开设的停车场内停车并收取停车费,不仅侵害了大车司机的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了公安队伍形象,还影响了集宁京宁热电厂煤炭运输行业的正常秩序,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胡某某等三人敲诈勒索一案中,被告人胡某某、左某某、柴某,以不特定人为作案对象,在火车站、医院、广场等地,利用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的恐惧心理,以恶意“碰瓷”、言语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多达20余起,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对集宁区形象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集宁区人民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院上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公正司法,坚持快审快判,把好“四关”;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今后,我院将持续加大对各黑恶势力的依法打击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力扫黑、铁腕惩恶、重锤打伞,不断扩大线索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犯罪,坚持快侦快诉快审快判,黑恶势力发现一个铲除一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年12月01日,撤 内容来自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来源:集宁区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华艺北国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