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3-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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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截至11月30日,区公安局侦办涉恶案件19起,打掉团伙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个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破获集团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移送起诉10起。集宁区公安局接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线索13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办线索18条,集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线索1条,巡查组交办线索15条,实名举报10条,对于交办案件线索正在核查中。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件(含旧存33件),已审结件。在已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有4起检察院起诉至法院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决1起。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5件43人,其中强迫交易案1件6人,非法拘禁案2件4人,敲诈勒索案2件8人,寻衅滋事案3件7人,组织卖淫案1件6人,开设赌场案4件10人;受理1起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3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30余件,提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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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系列决策部署,集宁区委、政府和区委、政府两办分别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办法》,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集宁区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39个成员单位组成,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刘程民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简称“集宁区扫黑办”),主任由区政法委书记赵东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职能组,综合协调组、线索排查组、纪检监察组、宣传教育组。各成员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立专人作为联络员,及时报送信息,并召开专题会议,各自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的目标和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

工作举措

·加强重点行业的明查暗访和对特殊对象检举揭发线索的深挖核查,加强对九类案件的梳理串并

·基层派出所及社区平安网格员对黑恶势力线索进行摸排。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明确派出所所长为具体责任人,开展滚动排查;司法机关开展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集中摸排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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