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急寻陕西省西安市曲江侗庆楼古法面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康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屈某香、刘某、朱某、侯某燕、王某、郭某莲、吴某平、马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年10月22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协助调查函》获悉:陕西省西安市曲江侗庆楼古法面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康某某,其密切接触者涉及集宁区8人,为寻找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该8人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屈某香,女,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滨河小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2.刘某,男,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滨河小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3.朱某,男,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滨河小区B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4.侯某燕,女,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滨河小区B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5.王某,男,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天苑小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6.郭某莲,女,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天苑小区居住,未接种新冠疫苗; 7.吴某平,男,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新时代家园小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8.马某,女,已退休,身份证号:******,集宁区新时代家园小区居住,已接种新冠疫苗。 现将屈某香、刘某、朱某、侯某燕、王某、郭某莲、吴某平、马某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屈某香、刘某、朱某、侯某燕、王某、郭某莲、吴某平、马某8人自述在西安市、三门峡市、洛阳市、忻州市共同行程: 10月16日,屈某香、刘某、朱某、侯某燕、王某、郭某莲、吴某平、马某8人于12:51分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侗庆楼古法面馆就餐后,屈某香、刘某、王某、郭某莲同乘一辆车,侯某燕、朱某、吴某平、马某同乘另一辆车于17:00到达河南三门峡,18:00左右在和美酒店就餐后到达三门峡高铁南站如家酒店入住,8人无外出。 10月17日,屈某香、刘某、朱某、侯某燕、王某、郭某莲、吴某平、马某8人,9:00自驾汽车至陕州地坑院游玩,停留约1小时左右,之后自驾至函谷关停留约1小时左右,13:37分在张记面馆就餐后离开,自驾开往洛阳龙门石窟高铁站如家酒店(自述期间接到陕西西安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大雁塔游客有确诊病例),之后8人乘坐出租车到河南医院医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10月18日,0:00告知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如家酒店,8:00左右8人从洛阳出发于19:03分到达山西忻州市入住忻州古城健康东街如家酒店,之后步行至附近饭店就餐,后返回酒店无外出。 10月19日9:00左右从如家酒店出发,途径长平之战遗址,停留约1小时左右,分别于12:00和13:00左右返回集宁。 屈某香、刘某自述在集宁区行程: 10月19日,12:00左右返回集宁后,将王某、郭某莲送至天苑小区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0月20日,在滨河小区东门万家福超市取快递(与超市人员无直接接触)。 10月21日无外出。 10月22日9:30分左右自驾汽车与朱某、侯某燕一同前往新医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19:00对其二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王某、郭某莲自述在集宁区行程: 10月19日,12:00左右返回集宁后,乘坐屈某香、刘某自驾汽车返回天苑小区家中无外出。 10月20日,10:00左右自驾车到新医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10月21日,10:00左右到新医院取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 10月22日,10:30分左右到天地人和小区附近露天农贸市场购物(期间一直佩戴N95口罩),10:51分在天苑胖胖超市购物,19:00对其二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朱某、侯某燕自述在集宁区行程: 10月19日,13:00左右返回集宁后,将吴某平、马某送回新时代家园小区后再无外出。 10月20日,无外出。 10月21日,无外出。 10月22日,9:30分左右乘坐屈某香、刘某自驾汽车一同前往新医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9:00对其二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吴某平、马某自述在集宁区行程: 10月19日,13:00左右返回集宁后,乘坐朱某、侯某燕自驾汽车返回新时代家园小区家中,晚上20:00左右两人前往新时代家园可朵加超市购物后,于20:17分结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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