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乌兰察布原市委书记王学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被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委原书记王学丰(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免去职务(年9月) 年9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因违法违纪已被检察机关强制带走,当地人大已免除其人大代表的职务。 立案侦查(年9月13日) 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正厅级)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逮捕(年9月29日) 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正厅级)决定逮捕 02 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涉受贿余万元被提起公诉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淑菊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向乌兰察布医院领导打招呼,帮助他人承揽项目、谋取利益,伙同其丈夫(另案处理)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余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纪被查(年4月28日) 年4月28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资格终止(年7月2日) 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十九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陶淑菊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陶淑菊的代表资格终止。 立案侦查(年9月26日) 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逮捕(年10月12日) 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正厅级)决定逮 依法逮捕(年1月11日) 年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03 集宁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集宁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属九恒公司 副经理樊忠宝公车私用的问题 经查,4月3日,集宁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属九恒公司副经理樊忠宝使用公车前往陵园扫墓,造成了不良影响。4月10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报集宁区机关党委同意,给予樊忠宝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办通报,交纳当天的车费、油费元,并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处以0元经济处罚;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九恒公司经理陈彦明进行诫勉谈话。 集宁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属锦顺公司 杨瑞公车私用的问题 经查,4月3日,集宁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属锦顺公司杨瑞使用公车前往陵园扫墓,造成了不良影响。4月10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瑞全办通报,本人做书面检查,交纳当天的车费、油费元,并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处以0元经济处罚;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锦顺公司经理徐集宝进行诫勉谈话。 04 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对弓宝堂、赵长命依法移送起诉 近日,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广益隆镇脑包图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弓宝堂、原会计赵长命涉嫌贪污案,现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05 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艳萍、丁海胜涉嫌贪污、受贿案立案侦查 日前,内蒙古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内蒙古人民防空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郭艳萍(副处级)、副院长丁海胜(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6 察右后旗乌兰哈达苏木前进村委会景全清等7人骗取国家粮食补贴等款项的问题 经查,前进村委会后明村原村长景全清、马家村原村长陈旭武、新胜村原村长魏志义、七倾地村原村长智永安、陈家村原村长段伟东、阿力乌素村原村长孙福、大火焰村原村长赵军等7人,在任村长期间违反党的纪律,通过虚报冒领分别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和种植业保险理赔金合计.15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年1月察右后旗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景全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陈旭武等六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07 商都县小海子镇西大井村委会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经查,庞珍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西大井村委会将村集体结余的国家粮食补贴款.76元,在村集体法定财务账户之外进行核算支出,庞珍负有主要责任。经年12月商都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庞珍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支出予以追回。 08 卓资县卓资山镇奎元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六元伙同他人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的问题。 经查,程六元在任职期间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退耕亩数,伙同村民乔某、马某、杜某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年1月卓资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六元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依法罢免程六元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违法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9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以共同挪用公款案对杨茂勇、包胜利提起公诉 日前,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茂勇、包胜利共同挪用公款案,经化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茂勇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包胜利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10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左伟提起公诉 日前,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左伟贪污案,经化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左伟免于刑事处罚。 11 集宁区马莲渠乡大十号村党支部书记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开除党籍 经查,年至年期间,段银龙任集宁区马莲渠乡大十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年3月集宁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段银龙开除党籍处分。 12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以行贿罪对张红奎提起公诉 日前,化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红奎行贿案,经化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红奎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13 集宁区通报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年至年期间,段银龙任集宁区马莲渠乡大十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年3月集宁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段银龙开除党籍处分。 14 商都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十八顷镇二洼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增义 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经查,年至年,十八顷镇二洼村党支部书记谢增义违反财经纪律的规定,帐外为本人和村干部发放喷灌圈租地资金、饭费补贴以及福利共计.40元。县纪委给予谢增义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小海子镇西大井村委会官尖村原村长张存广 侵占退耕还林草地补贴等问题 经查,张存广在任小海子镇西大井村委会官尖村村长期间,将村集体截留退耕还林草地补贴款元和喷灌圈租地补贴资金元用于个人花销。县纪委给予张存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玻璃忽镜乡头号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占兵 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问题 经查,年至年,王占兵利用职务之便,将套取的国家粮食补贴款未纳入该村委会法定财务账户进行核算,而是将其中.78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其行为构成贪污;将上述套取资金.69元在二本账中列收列支,其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给予王占兵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对王占兵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内容来自最高检、清风集宁、内蒙古检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