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6-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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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布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安局长联系方式

直接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坚决对“黑恶”说不!

根据上级有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挖掘涉黑涉恶涉伞等重大线索,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决定集中对外公布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长、各旗县市区公安局长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身边的黑恶勢力及其保护伞。

举报内容

包括重大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是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强占土地草场、侵吞国有矿产、充当“讨债公司”、组织“围胡”赌博、垄断物业管理小区装修等17类黑恶势力线索。

同时,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举报重点。

举报受理方式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要求,除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外,乌兰察布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开通三种举报方式:

设立单独的局长受理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

设立举报信箱,公布邮编、地址,署名公安局局长签收,由专人登记管理;

在互联网设立邮箱,鼓励群众从互联网举报涉黑涉恶涉伞线索,由专人定时签收管理,从而便于群众直接向公安局长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乌兰察布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确属涉黑涉恶线索的,录入扫黑除恶工作平台管理,按照《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办理;对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同时,要定期回访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听取举报人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坚决防止发生泄漏举报人信息、给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局长受理涉黑涉恶举报方式

局长受理举报-

局长受理举报电子邮箱:wlcbhongcheng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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