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璐璐,女,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年8月考入兴和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法庭第三团队任法官助理,年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同年4月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年6月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璐璐同志在兴和县人民法院已经工作了六年,从一个略显青涩的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年轻的员额法官,先后辅助、审理过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余件。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为了案子加班加点,她的性格中既有女性特有的细腻与耐心,又有法官必备的果断与刚毅,自任员额法官以来,在审判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蒙古马精神”,连续被院里评为优秀法官,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担当作为好干警”。 刑事审判,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陈璐璐同志深知责任之重,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她内心的准则和誓言。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不论案件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验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案件质量。年至年,她承办各类刑事案件余件,涉及被告人近人,并主动审理了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上级法院指定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新型的电信诈骗类案件及在本地影响力较大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所办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获得了领导和当事人的肯定,为平安兴和的创建添砖加瓦。 陈璐璐同志爱学习、善钻研,且能学以致用。三年多来,她在刑事审判的岗位上也积累了一定的审判经验,形成了严谨、高效的审判风格。她不断向身边优秀的法官学习、向书本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庭审把控能力,为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力求庭审全面、细致、高效。针对不同种类的刑事案件,她详细研读各类罪名的法条、司法解释及专家学者的观点,在承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等案件时,主动学习案件中涉及到的税务、财会等各类知识,力求学懂弄通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争取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能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或涉及众多受害人的案件,她将诉内诉外相结合,将法、情、理相结合,始终怀着一颗真诚的心与当事人沟通,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耐心地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力求增强化干戈为玉帛的审判艺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少年审判工作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部分,在处理少审案件时,她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去教育、感化、挽救一个个徘徊在迷途中的孩子,再次燃起他们对未来、对生活的希望。在刑庭工作期间,她也多次参加“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构筑校园安全防线贡献自己的力量。 年6月她到审管办工作以后,她迅速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与工作重点,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审管工作中,对标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考核指标(蒙马奔腾评估指标),认真分析院内各项指标的实际情况,和部门同事、分管领导共同分析研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方法,切实发挥审管办的职能,为我院法官制定切实可行的结案计划,尽量帮助法官解决审判中存在的问题、难题,为我院在全市、全区的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上贡献力量。近期,迅速出台有关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的活动方案,为我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她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之剑,铲除腐恶,以净化社会环境,让群众安居乐业,从而无愧于法官称号,不辜负人民对公正的渴求。在工作中,她时刻严守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守着自己对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与追求,面对各种不正之风,她坚决抵制,她认为人民法官佩戴的天平决不能让歪风邪气吹偏;面对恐吓,她毫不畏惧,她认为法律的尊严就是法官的脊梁,如果法官的脊梁断了,法律也就软弱无力了。陈璐璐同志虽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她的身上,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始终怀着一腔热血和赤诚,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原标题:《心系天平无私奉献——兴和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陈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