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乌兰察布“王家大院”挖出的银元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之后半年时间内,不断有人询问事情是否有进展?近日,记者再次赶到“挖出银元”的事发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风波似已归于平静,但结果仍让人期待。 事件回放 年6月14日,在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五股泉乡白脑包村一处已经夷为平地的院落,有人雇佣挖掘机从这里挖出了银元。 据村民证实,这里是兴和县赫赫有名的“王家大院”旧址。王家后人闻讯随即赶回白脑包村进行了交涉,当地派出所也在第一时间介入。 在兴和解放前夕,王家先人王通就把自己的大院交了公,后几经转手。当王家后人得知派出所的处置结果是:银元已经连夜被张文明拿走“代为保管”。而这个张文明即为雇挖机的“外村人”,此人只是曾经在“王家大院”居住的住户之一。于是王家后人王锋对派出所如此处置提出质疑。 而之前,参与处置此事的白脑包村村支书李文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除了村民开始抢走的一些,我们都参与了清点,一共枚,包银元的纸都成了碎片、发黄。报纸上有中华民国字样,还有像是日文。银元的正面是袁世凯头像,背面壹元字样。” 公安局书面做出回应 年12月28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作出书面答复,内容如下: 首先对媒体朋友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也充分理解“王锋”等人的心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今年6月14日,内蒙古兴和县五股泉乡白脑包村挖出“银元”后,村民因地下埋藏物归属权问题引发纠纷,五股泉派出所接警后出警处置。在五股泉派出所和五股乡白脑包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见证下,共清点出枚“银元”。因不能一时确定归属权,派出所暂为保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五股泉派出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文广局委托鉴定。 由于旗县文广局无鉴定文物资格,需省一级文物部门进行鉴定。五股泉派出所已多次联系自治区文物鉴定专家,相关鉴定工作正在依法按程序进行中。目前,派出所已将枚“银元”交由兴和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保管,待文物部门鉴定后,确认是银元,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如地下埋藏物没有证据证明是某一个个人所埋藏,应上缴国家。 内容来源:北方周末报、指尖内蒙古 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 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删除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