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zjdy/171025/5789682.html 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号)精神,加快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年1月由乌兰察布市民政局起草、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乌兰察布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政策内容,相关单位正确理解执行,市民政局作出如下政策解读:一、《办法》出台的背景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比例高、增速快,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高。截止年6月,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53万人,占总人口的1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9%)0.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牧区老年人37.8万人,城镇15.2万人,因此,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已成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有效途径,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持续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共分为总体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增强保障能力、加强监管和组织实施等五个大方面的内容,主要阐述了以下几个具体方面:一是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放宽准入条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三是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积极发展旅游养老健康服务、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消防审验及消防达标工程。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加强部门配合。三、需要说明的重点环节(一)放宽准入条件和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时,养老机构只需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并向民政养老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养老机构《卫生许可证》,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士站的审批,实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制度。(二)关于完善价格机制对养老机构价格管理机制进行了细化,提出对于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由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管和监测分析。对于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于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入住人员属于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由民政部门和运营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属于社会老人的,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合同等合理确定。(三)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有关收费;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养老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市民政局)▍内容来源:乌兰察布政府发布 ▍综合编辑:集宁佰事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