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白癜风该怎么治疗 https://m-mip.39.net/nk/mipso_7494545.html 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为加强市民兵装备仓库日常管理,经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18人,主要从事民兵装备管理维护。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4.户籍要求截止到年6月30日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未满五年(年9月30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历史有问题,有参加非法组织记录,在公安机关有拘留以上记录; 5.普通全日制院校在读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做警卫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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