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免费订阅本报!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朱子辰实习记者李晶晶)11月20日,集宁区市民蔡小军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年在集宁区四季峰尚小区(又名“北大茗苑”小区)认购了一套复式楼房。 记者了解到,本应在年8月30日前交工的小区,在距离约定交房时间已过去3年后,迟迟没有动静。终于在今年3月,开发商通知业主们去开会。现场,蔡小军被告知,原来的复式结构房子要按上下两层卖,且由于年房价上涨,他必须按照现在房价补交差价,该小区有40多位业主和蔡小军有相同遭遇。 “而且更令我吃惊的是,当年签订《认购合同》时,购买的是17楼,但是现在这栋楼房封顶只有14层,我的房子在哪?”蔡小军费解不已。 《认购合同》第二条标注着建筑层数地上为17层。 1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北师大附中东侧的四季峰尚(北大茗苑)小区,蔡小军带领记者来到购买的楼房前。 “就是这栋,并没有17楼。”蔡小军拿出当年购买房屋所签订的《认购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中注明所购房屋楼层为17层,平米为44平米,层高5.45米,单价为人民币元/㎡,此外对房屋总价、付款方式等皆做了说明。签章为乌兰察布市长孚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时记者看到,此《认购合同》中第七条显示,该房应于年8月30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年,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了,但那时楼房主体只建了不到一半,可现在开发商不仅没有如期交房,却还要按当下的市场房价要求业主补差价,这让我们上哪说理去?”蔡小军满头苦恼地说。 “我和开发商沟通过,说可以给我换房,但是要按现在的房价补交房款差价。”之后双方多次沟通,但并未达成一致。 “我是在年10月31日签订的《认购合同》,开发商也告诉我要补交房款差价12万元。”同样在该小区购房的齐女士告诉记者,“要不就只能按照当初购房价退房。” 记者来到四季峰尚(北大茗苑)售楼中心,不料售楼部保安在得知记者身份后,将大门反锁! 得知记者来意后,该售楼中心将门反锁,记者遭遇“闭门羹”。 “想见领导得郭经理引荐。”随后记者来到售楼处,售楼部郭姓负责人表示拒绝接受采访。记者无奈再次返回售楼中心,大门依旧反锁。 随后,记者联系到集宁区房产与物业管理局监察大队安建军队长了解情况。“这个小区42户业主向我们反映过情况,已经介入协调,并且把业主反映的楼房全部冻结,防止开发商销售出去。”安建军同时表示:“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NEWS 来源 内蒙古晨报乌兰察布新闻 主编 樊瑞编辑 刘强 朱子辰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