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道路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为主线,以交通疏导为重点,采取有利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确保辖区中小学校师生平安出行。 一、加强“护学岗”建设。各大队在本辖区位于主干道路边、交通流量较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设立交警“护学岗”,安排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护学,做到上下学都有警力维护交通秩序,让学生安全过马路,努力将“护学岗”打造成交警形象展示岗、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线和联系群众的警民亲情桥。 二、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大队积极联合辖区交通、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残缺、破损的各类警告牌、限速牌、慢行牌、让行牌、禁停牌等交通标志进行梳理登记,对出现损坏、不醒目等情况的硬件设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最大限度地改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硬环境。 三、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往返安全,各大队科学部署警力,全面加强巡逻管控,切实加大对本辖区校园周边道路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反信号规定行驶、接送学生私家车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联合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对在校园周边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同时,对校车超员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或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理,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 四、严格校车和驾驶人的资格管理。各大队一是加大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力度,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二是日常检查中把接送车辆作为重点,严厉查处“黑车”、“病车”和“超载车”接送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学校集体校外活动租用的车辆严格审核备案。三是按规定对校车进行保养和安全检测,做好故障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提前发现消除,确保校车高效、安全使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各大队一是针对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薄弱、交通安全知识不足的特点,通过在校园摆放交通安全宣传画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引导学校师生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二是强化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三是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护卫天使行动”,充分展示公安交警关爱少年儿童、倡导文明交通的良好形象,积极构筑和谐警民关系。 “平安内蒙古”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基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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