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即“拍苍蝇”行动)的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近日,乌兰察布市纪委抽组相关人员,对全市11个旗县市区纪委和部分纪检组承办的自治区纪委第一轮至第四轮以及市纪委第一轮、第二轮“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调取相关证据等方式,对未成案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举报材料中个别问题未查清,在调查报告中一带而过;对于调查出的违纪问题有用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方式代替纪律处分的情况;组织处理运用的少。对于被反映人存在一定的错误,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未采取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警示被反映人;案卷装订顺序不规范,未分卷,案卷中缺少重要信访拟办单,初核呈批表、立案呈批表等文书上缺少领导签字等问题;调查取证不到位。调查报告中存在调查人员自行推理、猜测等问题,证据材料不能充分佐证调查报告;调查取证不规范,取证材料未注明证据来源、提取人、提供人、提取日期等信息。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限时整改落实。 自治区纪委第一轮至第四轮“拍苍蝇”行动共交办乌兰察布市问题线索79件,立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组织处理12件;信访了结40件。市纪委第一轮、第二轮“拍苍蝇”行动共向各旗、县(市、区)交办问题线索18件,立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组织处理2件;信访了结5件;办理中3件。 来源: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察局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