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郭某某、崔某某、韩某某 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74号公告 年8月2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在居民“愿检尽检”中发现一管混检异常样本,随即对所有混检人员进行单采单检,其中大同市前来我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员郭某某为初筛阳性,同时对郭某某同行同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同行同住人员崔某某、韩某某为初筛阳性,目前此3例初筛阳性人员均医院,现将3人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郭某某自述行程: 7月27日,10:00左右崔某某开车前往大同市三五二八山橡集团麻将馆后无外出,15:40崔某某、崔某某1、郭某某三人前往麻将馆附近“妈妈驿站”邮寄快递,16:00三人一同前往大同市蓝天商城二楼做眼睫毛后返回麻将馆无外出。 7月28日,上午在麻将馆无外出,10点左右与崔某某1骑电动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返回麻将馆,17:30崔某某、崔某某1、郭某某三人驾车从古店高速口上高速,在察右后旗土牧尔台镇下高速,之后前往土二小学给亲戚送东西后在对面超市购物,随后驾车于21:30到达商都县,之后前往巨弘小吃街杨某某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12:00左右离开巨弘小吃街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29日,11:00左右独自从商都县乘坐大巴车(下车支付时间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