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继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察右后旗公安局白雁湖高载能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杨柳青、辅警高利东违规接受宴请、执法不公问题。年7月至9月,察右后旗公安局白雁湖高载能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杨柳青、辅警高利东,在办理王某某涉嫌盗窃案件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嫌疑人王某某的宴请,违反办案程序和规定,存在异地办案协作手续履行不到位,未按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应当扣押物品(手机)、受案不及时、超时立案以及未将钢筋价格《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公正的执法形象。年2月,杨柳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高利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周石成违规招标问题。年10月,周石成具体负责新增部分贫困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在未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分别与内蒙古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涉及工程资金人民币万元,严重影响了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年7月,周石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仍有个别公职人员漠视规章制度、罔顾纪律约束,心存侥幸、任性用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及我市会议要求,以更大力度和过硬举措扫除营商环境乱象、破除思想观念障碍,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广大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树立政务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知敬畏、存戒惧,严守纪律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严查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革除作风顽疾和腐败沉疴,狠抓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各部门从制度上、机制上、体制上和环境上改善营商环境,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纪律支撑。 编辑|王斯雨李军 审核|白佳王文强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动动手指点下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