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乌兰察布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成果,督查、监督、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校园和谐、平安、稳定。5月18日市综治办牵头,召集教育、公安、消防、安监、食药、交通等六部门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综合治理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5月21日开始对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开展联合检查。 本次检查听取当地开展检查治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学校及周边进行实地查看,检查结束后进行意见交换等方法。 本次检查内容共七项三十六条:一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安全制度及宣传教育;三是消防安全;四是交通安全;五是食品安全;六是治安安全;七是应急管理。检查涵盖了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全部内容。 会上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将检查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每位检查组人员,明确任务职责,要求检查全面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与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及时协调整改解决,全面保证校园及周边环境健康、文明、和谐。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