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和顺小区的王玲惠一家,是本次低保救助提标的直接受益者。王玲惠的儿子因患有一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长期治疗花光了家中积蓄,女儿上大学,全家的生活仅靠丈夫打零工维持。此次低保“提标”,更有效地保障了这个的家庭的基本生活。 集宁区全力构建和谐的低保工作体系,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制度程序,规范公开公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进一步提高精准救助水平,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据悉,新低保标准从年1月起执行,截至6月底,集宁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0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资金.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资金.82万元。 编辑:海伊丽斯 出品: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集宁区城乡低保提标惠及困难群众2万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