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乌兰察布市选调应届优秀 大学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现就在乌兰察布市参加体检人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7:00 (二)地点:医院门诊楼7楼体检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旧区解放路号) 二、其它相关事项 (一)费用:体检费每人元,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1医院了解体检地点。 2.考生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时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5.体检完毕后5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年7月29日 详见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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