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1掌上集宁集宁大城小事,第一手掌握!

今天早间10点的主要内容有:

“集宁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查获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近日,集宁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发现一处流窜卖药的摊贩,疑似存在销售假药行为。因假药类案件犯罪行为隐蔽,不易被发现,证据收集相对较难。为了不打草惊蛇,区公安局食药大队领导派出便衣民警,在流窜卖药的摊位附近暗中观察,收集销售假药证据。

集宁区公安局食药大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食品药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举全警之力,在集宁城区不间断的摸排食品药品犯罪线索。

近日,集宁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发现一处流窜卖药的摊贩,疑似存在销售假药行为。因假药类案件犯罪行为隐蔽,不易被发现,证据收集相对较难。为了不打草惊蛇,区公安局食药大队领导派出便衣民警,在流窜卖药的摊位附近暗中观察,收集销售假药证据。经过多日收集证据,集宁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掌握了卖药人员销售假药的确切证据。

年04月17日13,集宁区公安局联合市、区两级食药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突击检查该卖药摊贩,并将卖药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井某口头传唤至集宁区公安局桥西办案中心接受调查讯问。

嫌疑人石某某陈述,其在年12月份从河北省安国市场进购三大盒,每大盒中三十小盒,共计九十小盒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其通过参加冬宝集团举办的城市购物节展销会上进行销售,嫌疑人井某陈述,其在年12月份和母亲石某某通过参加冬宝集团举办的城市购物节展销会上销售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经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嫌疑人石某某、井某销售的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药品按假药论处。

集宁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销售假药案进行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井某、石某某进行刑事拘留,并进一步展开侦查工作。

来源:平安集宁

“近日集宁一早点铺发生火灾!扑灭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4月10日17时,正值下班族晚高峰的到来,集宁区交警大队六中队巡逻民警巡逻至新体路附近时,发现新星小学路南一早点铺发生火灾。

就在消防人员赶往火灾现场的同时,集宁区交警大队六中队巡逻民警快速反应,合理分工,一边疏散周边群众,及时疏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行,一边协助消防人员控制现场救火,最后,通过与消防人员的同心协作,成功扑灭大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集宁区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辅警遇事冷静、反应快速,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安危放在首位,一次又一次的受到群众的肯定与称赞,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不断的完善、提高自己的应急处事能力,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心系群众,以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适应人民生活的美好需要。

同时,集宁区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也将紧紧围绕“转作风、优服务、促发展”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纪律规矩意识,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交警队伍。

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乌兰察布一银行因违规放贷被罚30万!”

4月19日,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发布了对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崔建龙为主要负责人。该行违规发放贷款而遭处罚。

4月19日,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发布了对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崔建龙为主要负责人。该行违规发放贷款而遭处罚。

据了解,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于年06月12日在乌兰察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项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以及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银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公告截图

来源:乌兰察布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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