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是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带”,但仍有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对开车系安全带的认识不足,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或“假系安全带”行为时有发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时人身伤害系数。为规范机动车安全带的使用,提高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使用安全带的自觉性,乌兰察布市集宁交管大队严格整治“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 行动中,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错时行动、流动巡查、固定检查”等方式多点发力,密集管控,加强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频率,重拳整治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一盔一带等重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同时,大队执勤民辅警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向驾驶人和群众大力宣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及安全行车常识,并耐心的向驾乘人员讲解了安全带的作用是在机动车发生碰撞时,牢牢地把驾驶员及乘坐人固定在座位上,避免身体撞击汽车内部装置或甩出车外,保护驾乘人员的安全。 此外,民警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解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不系安全带引发的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让驾乘人员意识到不系安全带的危害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危险后果,引导群众要牢固树立“安全带=生命带”的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