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教字〔〕13号 关于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了切实做好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和生源状况,现就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分结合,普职兼顾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 (三)坚持从严招考,违规必纠的原则。 二、招生录取计划、范围及办法 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本着有利于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生源数量相当、质量提高,有利于普职比例相对稳定,有利于促进各普通高中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基本保持中考招生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根据集宁地区生源数量多、旗县市生源少的现状,进一步调整、优化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适度压缩市直学校在旗县市招生规模,为旗县市高中发展留有更大空间和余地。今年,在全市统招的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北师大集宁附中旗县班招生计划统一下调10%,按比例在旗县市招生的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集宁师院附中在旗县市的招生计划由40%下调为30%,在集宁区的招生计划由60%调整为70%。集宁新世纪中学、育英中学由全市招生改为在旗县市招生70%,在集宁区招生30%。具体招生相关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全市年初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总量,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普职6:4的比例,计划招生人。下达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各旗县市区生源情况以及市直学校招生旗县(市、区)考生的比例确定(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附表一)。拟招收艺体、足球特长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纳入各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之中。其中:艺体(不含足球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校总招生计划的10%,足球特长生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二)招生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根据全市高中教育实际,统筹确定其招生范围。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市蒙古族中学、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艺体班、乌兰察布民族艺术高中面向全市根据招生计划、学生网报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普高班、集宁师院附中在集宁区录取总计划的70%,在旗县市录取总计划的30%;集宁新世纪中学和集宁育英中学在旗县市录取总计划的70%,在集宁区录取总计划的30%;北师大集宁附中面向旗县市录取比例压缩10%,按旗县市生源比例录取人,其余在集宁区招收。其它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只能在本旗县市区招生。 (三)录取办法、批次、时间及成绩公布 1.录取办法。按照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情况和各学校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各高中学校最低网报控制线。按学生网报情况和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批次。依据学校招生范围和类别,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录取批次:市艺术高中和拟招收艺体、足球特长生的学校。术科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招生范围、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前录取。不参加术科测试或术科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填报艺体和足球特长生志愿。 第一批次: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面向全市录取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面向全市录取人,集宁师院附中录取旗县市考生人、集宁区考生人,市蒙中面向全市录取50人,集宁新世纪中学面向全市录取30人(旗县市21人、集宁区9人),北师大集宁附中录取旗县市考生人、集宁区考生人,集宁二中录取集宁区考生50人。 第二批次:市蒙古族中学面向全市录取人、集宁师院附中录取集宁区考生人、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录取集宁区人、旗县市人,集宁新世纪中学和集宁育英中学分别面向旗县市录取人、人,面向集宁区录取90人、72人。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旗县市区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全市各职业高中。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依据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任意填报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高中。 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7月8日公布中考成绩,7月9-10日对成绩有疑问考生申请复查卷面分数,7月12日开始录取。各批次录取时间如下: 提前录取批次:网报时间7月12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2日19:00。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7月13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3日19:00。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7月14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4日19:00。第二批次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5日19:00。 第三批次:网报时间:7月16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6日19:00。第三批次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7月17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7日19:00。 (四)考生建档 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今年中考实行纸介质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原则。纸介质档案建档(内装小学升初中升学表、初中学籍档案、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各旗县市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录取结束后,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档案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各录取学校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取。被职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档案,上报市教育局职教科。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档案送至各旗县市区招生办,录取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市区招生办领取纸介质档案。普通高中考生一经录取,按照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未经网上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五)照顾条件 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自治区主体民族加10分。各项照顾条件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三好”、“优干”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主体民族由旗县市区招生办依据学生户口进行审核。 (六)开学时间 高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21日。 三、几点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宣传教育部、教育厅及市出台的新举措、新政策,特别向家长讲清自治区和市提出的“严禁跨盟市”的相关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家长能够详细了解招生政策、规定及录取方式,确保中考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招生,不得干预考生报考志愿,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任何学校都不准擅自到旗县(市、区)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所有招生广告只能在市教育局《教育导刊》上刊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人员,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将予以认真查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二)为进一步加大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健全领导和监督检查机制,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特成立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琮(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乌云毕力格(市教育局副局长) 宝音达来(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顺(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喆(市教育局副局长) 特木尔(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刘翠岗(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员:赵宏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崔红凌(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吕建玉(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好斯(市教育局民教科科长) 范丽(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信息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各科室中考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监察室:;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附件:1.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集宁师院附中和北师大集宁附中招生计划分解 年4月10日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一: 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人数 班数 学校 人数 班数 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 20 化德一中 10 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 7 凉城一中 16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16 卓资一中 7 市蒙古族 中学 (不含汉授民族考生和蒙语授课考生) 15 卓资旗下营中学 按网上录取人数注册 集宁师院 附中 15 商都高级中学 18 集宁新世纪中学 8 兴和一中 15 集宁育英 中学 6 察右前旗一中 8 北师大集宁附中 (含旗县班人) 20 察右中旗一中 8 集宁二中 7 察右后旗一中 8 集宁四中 7 四子王旗一中 15 丰镇丰华 中学 5 丰镇一中 16 市艺术高中学校 4 合计 附件二: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集宁师院附中 北师大集宁附中招生计划分解 旗县市区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 集宁师院附中 北师大集宁附中 集宁区 丰镇市 34 32 32 凉城县 21 20 20 兴和县 22 21 21 化德县 15 14 14 商都县 32 29 29 卓资县 9 8 8 察右前旗 13 12 12 察右中旗 11 11 11 察右后旗 12 12 12 四子王旗 23 21 21 合计 来源:爱尚网、乌兰察布招生考试信息网、 赞赏 |